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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便于移動的汽車衡,30噸便攜式電子地磅

      簡要描述:

      便于移動的汽車衡,30噸便攜式電子地磅特點:
      動態(tài)、靜態(tài)兩種稱重模式;
      有線、無線數(shù)據(jù)傳輸方式;
      多重密封保護,防水防潮設計,確保雨天正常工作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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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產(chǎn)品名稱:便攜式軸重秤

      便于移動的汽車衡,30噸便攜式電子地磅特點:

      ·動態(tài)、靜態(tài)兩種稱重模式;

      ·有線、無線數(shù)據(jù)傳輸方式;

      ·多重密封保護,防水防潮設計,確保雨天正常工作;

      ·重量輕,便于攜帶,精度高,重復性好;

      ·電纜保護彈簧,不怕車輛車輪碾壓;

      ·鋁合金稱重臺板;

      ·橡膠引坡,表面防滑花紋

      ·某些場合可以替代汽車衡

      適用于稱量價值較低的物料,如石料、黃沙、礦石等,占地少,基礎施工簡單,不停車稱量及輪軸停止累加稱量兩用。

      便攜式地磅

      技術參數(shù):

      稱量范圍(單板)

      5t

      10t

      15t

      20t

      30t

      稱重板尺寸

      700×430×30mm

      800×430×30mm

      引坡尺寸

      700×350mm

      800×350mm

      精度

      靜態(tài)±0.05%,動態(tài)±2%

      分度值

      0.5kg、1kg、2kg、5kg、10kg、20kg、50kg

      傳感器形式

      整板即為傳感器,應變計貼于板中

      線纜長度

      每套標準配置為兩塊稱重板,線纜長度為8m和10m

      動態(tài)稱重速度

      平均速度小于10km/h

      工作溫度

      -45~+70℃

      便攜式地磅

      便攜式地磅

      便于移動的汽車衡,30噸便攜式電子地磅檢定項目與檢定方法

      1、 外觀及性能檢查

      1.1、通過目測、手感檢查,外觀及性能應符合第1.1-1.3款要求。

      2、空載變動性和零點漂移的檢定

      2.1、按儀器要求開機穩(wěn)定后,調整零位。

      2.2、用加載方式破壞其平衡狀態(tài),重復三次,每次卸載后示值應為零。其中大的偏離零位值即為檢定值,應滿足第2.1款要求。

      2.3、對數(shù)顯式軸(輪)重儀,重新調整好零位,每隔lOmin觀察一次,連續(xù)三次,每次零點漂移值均應滿足第2.2款要求。

      3、示值誤差和鑒別力閾的檢定

      3.1、選取軸(輪)重儀4%,50%(F.S)(對生產(chǎn)廠新制造軸(輪)重儀必須增加滿量程測試點)以及常用軸(輪)重值等測試點(總計不少于5點)逐級加載,重復三次。

      3.2、示值誤差的檢定

      3.2.1、用砝碼檢定。

      按選定測試點加載砝碼,示值誤差按下式計算:△i=(xi-mig)100%/ mig式中:△i--第i測量點示值誤差;xi--第i測量點軸(輪)重儀三次示值的平均值(N);mi--第i測量點加載砝碼質量值(kg);g--檢定地區(qū)重力加速度(m/s)。

      3.2.2、用傳感器檢定。

      當現(xiàn)場檢定條件有*,允許采用傳感器檢定。詳細方法見附錄1“用傳感器檢定軸(輪)重儀”。

      3.2.3、以上各測量點示值誤差均應符合第3.1款要求。

      3.2.4、對配有打印裝置或在配置計算機控制系統(tǒng)的機動車輛檢測站中的軸(輪)重儀應按第1.4款要求檢定。

      3.2.5、按上述步驟,在4%,50%(F·S)測試點時,逐步增加1d,1.1d,1.2d,1.3d,……載荷,觀察示值改變1d時增加的載荷值。然后逐步減少1d,1.1d,1.2d,1.3d,,……載荷,觀察示值改變1d時減少的載荷值。對指針式儀表,當改變1d載荷時觀察指針的偏擺值。本項檢定結果應符合第3.2款要求:

      3.2.6、對輪重儀左、右臺分別檢定,均應滿足要求,且左、右臺相同載荷時的示值間差應滿足第3.3款要求。

      3.2.7、對配有打印裝置或在配置計算機控制系統(tǒng)的機動車輛檢測站中的軸(輪)重儀,示值誤差檢定結果應符合第1.4款的要求。

      4、偏載誤差的檢定

      按10%(F·S)載荷,分別加載在偏離承載臺板中心約三分之一板寬的兩個位置上,兩次示值的差值與該載荷值之比應符合第4條要求。

      5、重復性誤差的檢定 重復性誤差的檢定,在示值誤差檢定的同時進行。相同載荷的軸(輪)重儀三次示值的大間差與該檢定點載荷值之比值為檢定值。各測量點的檢定結果均應符合第5條要求。

      6、大安全載荷的試驗

      6.1、對生產(chǎn)廠新制造軸(輪)重儀,應做本項試驗。本項試驗在示值誤差檢定前進行。

      6.2、在承載臺板上逐步加載至120%額定載荷,靜壓10min,再逐步卸荷至零。

      6.3、經(jīng)大安全載荷試驗后的軸(輪)重儀,應按第1-5條檢定,均應符合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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